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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0年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2010-8-12 【字体:小 大】
贵州省2010年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省2010年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要求,落实2010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学历,加快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健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省农村乡镇卫生人才队伍现状,省卫生厅与教育厅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农村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学历提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我省实际出发,借鉴省外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学历提升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来抓,加大政府对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财政投入,制定并实施优惠的招生政策,建立良好的人才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卫生人才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培养和建设一支与我省农村卫生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卫生人才队伍。
二、培养目标
根据《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提出的“到2015年医生要全部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平的目标”,并结合2009年底我省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中专学历占62.6%,大专及以上学历占37.4%的实际情况。计划到2013年全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本科学历提升到10%,专科学历达到50%;乡(镇)卫生院院长原则上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执业资格;不断提高农村卫技人员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综合能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从2010年至2012年,计划用三年时间招收专科、本科层次的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的在职临床医师共4500名。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院校与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卫生厅确定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招生院校,分地区进行招生教学。2010年计划招收专科、本科层次的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在职临床医师1500名。
专科学制为业余学习三年,本科学制为业余学习二年。
(二)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招生范围及条件:
我省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在职医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专升本: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限,但录取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优先考虑。
2、高升专:已取得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普通中等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限,但录取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各乡镇卫生院按招生条件推荐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医师报考,报考者必须签订《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技人员本、专科学历提升教育协议书》,并填写《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技人员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考生资格审查表》一式五份,于2010年8月20日前交当地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合格后的报考者本人必须于2010年8月20日—25日登陆贵州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gzszk.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3、报名时间及方法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0〕28号)的要求进行。
4、报考者凭审查合格的学历提升教育协议书、资格审查表,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五份、二寸浅蓝色底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五张,由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所在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区)卫生局确认报考者名单后交市(州、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其汇总后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五)考试录取办法:考生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省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我省乡镇卫技人员定向培养的招生要求:单独设招生代码,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在上线人数不足时,降分投档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规模。
三、学习经费
(一)被录取考生的学费采用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筹资方式解决。省卫生厅、教育厅将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并争取社会资金资助。
(二)2010年招生,省卫生厅补助每生1000元学费,其余部分由考生自行承担,鼓励乡镇卫生院对参加学习的卫技人员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四、教学实施
    教学大纲及教材由承办院校按照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并针对学员的特点,采取灵活的授课方式,既要保证学习质量,又要妥善解决工学矛盾。
     五、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学历提升教育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在推荐、审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和消除不正之风,严肃处理舞弊行为。
(二)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好卫技人员培训计划,大力支持在职人员参加学习,保证学员学习期间待遇不变,并根据学习情况给予相应奖励、补助;对中途退学或完成学业后无法取得学历的学员,原则上应由个人返还政府补助的相关费用。
(三)对符合中升专学历提升条件又未按要求提升学历、且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逐步从医师岗位上清退。

附件(另附):1、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本科、专科学历、提升教育协议书
2、 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成人本科、专科学历教育考生资格审查表

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技人员报考成人专科学历
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技人员报考成人专科学历

 

主题词:卫生  科教  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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